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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日期:2011年4月18日              有315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
我市五部门联合部署党史学习教育活动
  
3月14日,为纪念建党90周年,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党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中共河南省委党史研究室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党史研究室〈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的通知〉的通知》(豫组通[2011]9号)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中共河南省委党史研究室、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国家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中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的通知》(豫党史[2011]3号)要求,经市委同意,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教育局、团市委联合发出《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暨在全市广泛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宛组通[2011]10号),部署2011年在全市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中广泛开展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为重点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
《通知》指出,开展党史学习宣传教育,要认真学习以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中共党史以及中国近现代史、中国革命史的重要论述。在此基础上,把《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和第二卷、《中国共产党简史》、《中国共产党新时期简史》等党史著作,作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党史的主要教材;把《中共南阳地方史简编》(1925—2010)作为认识和了解南阳地方党史、更好地学习和理解党的光辉历史的地方教材;把《青少年学习中共党史丛书》作为广大青少年的基本读物。
《通知》强调,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要针对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等不同对象,提出相应的要求。要把全面了解和正确认识党的历史作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一项基本要求,通过学习使他们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史,加深对党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焕发为党和人民事业奋发进取的巨大热情,扎实做好本职工作。要抓好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党史学习,开展形式多样的党的历史知识、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英雄模范事迹的教育,使他们增进对党的感情、对社会主义祖国的感情,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各个部门要切实把学习党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纳入经常性的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作为检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是否取得成效的一项基本内容,精心组织,抓紧抓好。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制订具体的学习计划,作出具体安排,督促检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表彰先进,督促后进,确保学习活动健康深入开展。各级党委(党组、党支部)和每位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乡镇(办)党政正职,县市区直单位正职至少要保证有一套《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和一本《中共南阳地方史简编》,以保证党史学习活动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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